为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体现学生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培养的教育理念,特制订《山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专业方向选择和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专业方向设置原则
第一条 专业方向的设置依据是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院的教学资源相应的开设专业方向供学生选择,若该专业方向选择人数少于30人,则该专业方向不开设。
第二章 专业方向选择原则
第二条 专业方向的选择采取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学生根据个人专业爱好及发展方向进行选择。
第三条 根据专业方向的特点,部分专业方向需要通过考试进行筛选。
第四条 经考试筛选的专业方向不接受转入申请。
第三章 专业方向选择流程
第五条 专业方向选择时间为第一学期期初。
第六条 专业方向选择流程如下:
(1)专业方向介绍: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学院官网上发布各个专业方向的介绍,并由专业方向负责人以宣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方向介绍,包括该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式等。
(2)专业方向初选:专业方向宣讲后,由学生通过专业方向选择平台进行专业方向初选。
(3)专业方向复选:专业方向初选后再次由学生通过专业方向选择平台进行方向复选。
(4)专业方向确认:专业方向复选后再次由学生通过专业方向选择平台进行方向确认。统计结束后予以公示,确认后原则上不做调整。
第四章 专业方向调整的原则
第七条 专业方向原则上不予调整。但是学生由于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专业方向的,学生本人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八条 专业方向调整工作应以符合各方向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方向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方向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方向总数的30%。
第五章 专业方向调整的程序
第九条 学生本人于第二学期4月1日—5月1日,提出方向调整申请。可以提出申请的条件:本班级绩点排名前20%,无挂科记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需留级转方向。方向调整前须对拟转入方向进行全面了解,在规定的时间内并填写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专业方向调整申请表》,经所在系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学院教务科研管理办公室。学院教务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会议通过后由学院教务科研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由于学习困难等原因可以申请留级进行专业方向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24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学院教务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