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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11 17:11    作者:    点击: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16]8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本办法所指研究生是指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受资助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在基本学制范围内并按时注册报到,按时足额缴纳学校各种费用;

3.档案等相关手续转入我校。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2.课程考试不合格者(第二学年评定时实行);

3.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中设置的培养环节或某环节考核不合格者;

4.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者;

5.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6.有学术失范行为者;

7.考试作弊者或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8.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二、名额分配

由学校统一测算分配。

三、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6月12日)

6月12日前,研究生(研一只填申请表)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并将相关评选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学院。

(二)学院评审(6月13日-6月16日)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学术引领”为出发点,综合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任职情况、社会实践和参加各类活动等要素加权评定,并对所有参评研究生进行排名,待学校确定指标后,学院再根据指标确定获奖等级。

(三)学院公示(6月17日-6月23日)

(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组(6月23日)。

(五)已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被发现存在本办法第一条(三)所列情形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撤销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在读期间不予申报任何资助。

附件1:

山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山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是学业奖学金评定评分标准。综合考评内容为思想表现、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参加各类比赛、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按以下公式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已经使用过支撑材料的,不能再作为下一年的再次使用。

1.第一学年

按照4000元/人发放;

2.第二学年

综合考评成绩=A1×10%+A2×60%+A3×30%

3.第三学年

综合考评成绩=A1×10%+A3×90%

A1——思想政治 A2——学习成绩 A3——科研成果

第二条:计分标准

1.A1——思想政治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参加各类比赛、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方面的综合积分。

1)符合《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中评选条件中的(一)基本条件的得60分。

2)参加各类比赛、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情况、校园文化活动等情况占4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参加科技竞赛之外的比赛:国家级比赛获奖20分;省级比赛获奖10分;校级比赛获奖5分。参照A3科技竞赛署名排序计分。

b)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校级(校研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兼职辅导员,助管)20分,院级(院研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团支部书记、班长、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5分。

c)校园文化活动: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奖5分。

d)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奖5分。

以上每项加分项不限数目,直接累加,满分为100分,如有超出100分者,则最高分者记100分,其它人得分按折合成绩记分。

折合成绩=实际成绩×100/最高得分者实际分值

2.A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80%+选修课平均成绩×20%,满分为100分(不算补修课)。

3.A3——科研成果

①科研成果须是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评的各类成果均指评审年度内获得的成果,即成果界定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0日所取得的论文、项目等科研成果;

②发表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公开发表的研究型学术论文,中文文章见刊或在线发表(须附导师亲笔签名的真实性承诺函和版面费缴纳证明,版面费发票需为期刊社开具的发票,不接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具的发票);英文需提交检索报告和论文全文,已有doi号的提供在线版本+查询网址;

③科研论文按照分区和影响因子计分,采取就高原则;

④会议论文要求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报告或获奖,论文入集,须提供具体学术会议发言或获奖证明;

⑤专利授权人必须为学生,国家发明专利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计分标准如下。

国家发明专利

授权

署名排序分别计20、16、12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实审

署名排序分别计16、13、10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公布

署名排序分别计12、10、8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初审

署名排序分别计8、7、6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受理

署名排序分别计5、4、3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

署名排序分别计10、8、6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初审

署名排序分别计5、4、3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受理

署名排序分别计3、2、1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科研成果及科技竞赛获奖积分标准如下:

类型

成果级别

得分

备注

论文

T级期刊论文

200分

非排序第一的作者,报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G1级期刊论文

45分

①IF 高于5的G1 级和G2+及G2级SCI源论文计附加分,附加分=(IF-5)x0.5

②每篇文章的分数(含附加分)根据作者贡献度按比例分配给所有作者。第一作者贡献度系数为1,第二作者贡献度系数为0.2,第三作者贡献度系数为0.1,三名之后均为1分(非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最多提交2项)。

G2+级期刊论文

35分

G2 级期刊论文

30分

G3+级期刊论文

25分

G3 级期刊论文

20分

G4级期刊论文

18分

G5级期刊论文

15分

项目

国家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分别计15、6、4分

需有正式获批的文件,仅项目立项公示,不计分(可按照署名排序计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分别计10、5、3分

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分别计5、3、2分

专利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0

按照署名排序计分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0

科技竞赛获奖

国家级

分别计20、16、12分

国家级:一等奖:20、10、5

二等奖:16、8、4

三等奖:12、6、3

省市级:一等奖:10、5、3

二等奖:8、4、2

三等奖:6、3、2

校级:一等奖:5、4、3

二等奖:4、3、2

三等奖:3、2、1

(可按照署名排序计分,三名之后均为1分)

省市区级

分别计10、8、6分

校级

分别计5、4、3分

学术活动

参加国外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论文入集

4分

提交会议邀请函和日程安排等会议相关材料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论文入集

2分

注明:科技竞赛包含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84项)等。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

按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获得相应等级学业奖学金。若综合考评成绩相同,按照计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计分成绩相同按如下顺序排序:论文级别;论文数量;国际、全国性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级别;国际、全国性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数量。

其他 本办法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由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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